校内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15年清明节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,其中4月4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4月5日(清明节)为法定假日,将4月5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4月6日(星期一)休息。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。
特此通知
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